在入境口岸,海关官员将对入境者携带的行李是否有违禁品及是否征税进行检查。
可免关税的物品
1、 个人财产:个人穿戴使用的衣物、珠宝、化妆品、打猎或钓鱼用具、照相机、便携式收音机以及其他类似个人、物品如仅用于个人使用,可免于征税。上述物品可跟随着你入出境。如果你是移民到美国,属个人使用的免于征税的价值300美元或以上的珠宝等个人饰品,如未缴关税,3年以内不得售卖。尚未缴税即出售的上述物品会被查封没收。
2、 酒精饮料:年满21岁的非美国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税携带入境1公升啤酒、葡萄酒、白酒等酒精饮料,但仅限个人使用。超过上述数量的酒精饮料将被征收海关税和国内税。 另外,除了联邦法律,您还必须遵守可能比联邦法律更加严格的有关酒精饮料的州法律。
3、 烟草产品: 旅客可以免税带入一条香烟(200支),或50支雪茄烟,或2公升(4.4磅)烟草,或按比例的上述各类物品。 产于古巴的雪茄无论是自用还是送礼都禁止进入美国。
4、 家用物品: 可免税进口家具、餐具、书籍、艺术品等家用物品。
5、 免税礼品: 非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税带进价值不超过100美元的礼品。要使上述礼品免税,您必须在美国停留至少超过72个小时,期间上述礼品必须伴随着您。为方便海关官员检查,您的礼品不要进行礼物包装。
6、 邮寄的礼品: 从另一国家或加勒比受惠国通过邮寄寄来的礼品零售价值不超过100美元,免于征税。如该礼品寄自美属维尔京群岛、美属萨摩亚或关岛,礼品的免税额可允许不超过200美元。超过上述价值的礼品将被征税。注意:酒精饮料、烟草产品以及含酒精的香水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之内。
7、 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: 在免税店、飞机或船舶上购买的物品,如超过个人可携带的免税物品的数量或金额限制,将被海关征税。
非美国居民在美国转机过境时,如个人携带的物品,包括不超过4升的酒精饮料,将带往美国海关征税范围以外的地方,且上述物品的价值不超过200美元,可免于征税。
应予征税的物品 超出上述免税范围的物品将被征税。其征收方法是:减去应予免税的物品价值后,1000美元价值的部分将被征收统一税率为3%的关税,超过1000美元价值的部分将按适用于该商品的税率征税。
按统一税率征税的物品必须跟随您本人,并且只供您个人使用或当作礼品。 在美属维尔京群岛、美属萨摩亚和关岛得到的物品,无论该物品跟随您本人或是寄往美国本土,对上述物品征收关税的统一税率为5%。